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学团队兼职辅导员选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5  访问量:

各学院、各导学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思政工作质量,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关于推进研究生导学思政育人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河北工大党〔2021〕88号)和《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河北工大〔2020〕276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研究生导学团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原则上从师生人数在30人以上的导学团队中选聘一名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的导师担任导学团队兼职辅导员,负责组织开展导学团队研究生思政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中共党员。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精力和能力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的关系。

三、选聘程序

(一)团队推荐。由导学团队推荐一名导师担任该团队兼职辅导员,并报送所在学院。

(二)学院选聘。由各学院组织选聘,并于12月31日前将选聘结果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聘任。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举行研究生导学团队兼职辅导员聘任仪式。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研究生培养特点,进一步完善导学团队思政工作内容,优化导学团队思政工作队伍选聘程序,出台导学团队育人工作评价标准,制订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合理设置考核流程及内容,最大化的提高导学团队导师及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特色鲜明、科学高效的导学思政育人模式。

五、材料报送

学院选聘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河北工业大学导学团队兼职辅导员信息表》(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导学团队兼职辅导员汇总表》(附件2)《河北工业大学导学团队信息表》(附件3)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至协同办公班晓燕

联系人:班晓燕   电话:022-60436600

地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B213)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导学团队兼职辅导员信息表

2.河北工业大学导学团队兼职辅导员汇总表

3.河北工业大学导学团队信息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