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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学位论文延期评阅的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2-28  访问量:

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确保2020届研究生如期答辩毕业、申请学位,研究生院对因疫情导致学位论文撰写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约12%的研究生因无法到校开展实验、未带电脑或数据回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提交论文。研究生院结合学校校历、学位论文评阅规则等因素,对学位论文延期评阅做如下安排:

一、整体要求

各学院、学科、导师、研究生要保证学位论文质量,遵守各时间点要求,尽量赶早不赶晚,留出一定的调整时间,保证整体进度。

论文评阅实行提交后即刻上传评阅原则,博士论文评阅期为35个工作日,硕士论文评阅期为25个工作日。目前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各学院要做好返校后使用实验室、教研室的预案,优先保障应届研究生的需要。有条件的学院可安排人员协助研究生远程访问获取研究数据或帮助研究生补充实验数据等。

二、学位论文评阅时间安排

1. 41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形式审查、查重工作,向学位办公室提交校级评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包括申请二次评阅的博士学位论文。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形式审查请于325日前提交至学位办公室。

410日前,各学院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形式审查、查重工作,向第三方论文评阅平台上传院级评阅硕士学位论文。第三方平台的操作方法将于311日前发至各学院。

2. 518日前,返回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各学院打印院级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办公室打印校级评阅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并发至各学院。

3. 63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并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4. 65日前,各学院向学位办公室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决议及相关材料。

5. 6月中旬,学位办公室整理完毕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组织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个别无法按时完成学位授予流程的,延期至下一批次。

三、学位论文评阅材料要求

1. 电子版学位论文内容要求

论文须隐去可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具体要求如下:

1)隐去所有导师和作者的姓名以及学校名称(含英文名称、图片、校徽等标识)。

2)隐去题名页上资助基金项目名称中省市名称、学校名称和编号须(标明资助基金级别即可:国家级、省级等)。

3)电子版论文不需要封面页,以论文规范中的题名页为起始页,其中论文作者栏填写学号。

4)删除原创性声明、授权声明页及致谢。

5)对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属于发表文章的,仅列出作者名次、刊物名称、发表年份及检索级别(不得含有检索号码);属于著作的,仅列出作者名次、出版方名称、出版年份;属于发明专利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专利类型、年份;属于鉴定成果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组织鉴定单位、鉴定时间、鉴定水平;属于获奖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获奖级别、获奖时间;属于科研项目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项目级别、年份。

6)因个人原因未完全隐去论文来源信息的,论文评阅后果自负。

2. 校级评阅学位论文命名格式:10080_姓名_一级学科代码_学号。按照一级学科招生的,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后面两位用“00”补齐,保持6位),按照二级学科招生的,填写二级学科代码(6位)。例如按照电气工程一级学科(0808)招生、名为张三、学号为“201521401099”的学位论文命名为:

10080_张三_080800_201521401099.pdf.doc/.docx)。

3. 院级评阅学位论文命名格式:学号.pdf.doc/.docx)。

例如学号为“201521401001”的学位论文命名为:

201521401001.pdf.doc/.docx)。

4. 提交wordpdf版本的电子版论文。

5 请各学院根据汇总数据表格式说明,完成数据表填报(附件1、附件3)。

四、其他要求

1. 请各学院根据学位论文延期评阅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项工作。

2. 学位论文答辩等安排,将于后期发布。

3. 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公室联系。

 

附件1:校级评阅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附件2:校级评阅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格式说明

附件3:院级评阅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