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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8-01-26  访问量:

 

2018年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现已启动本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包括海外联合培养博士和国内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养期限及资助额度

1、海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批准项目期为一年允许延期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批准期内学校给予每生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生活与差旅补助延长期内不予资助

2、国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批准项目期为一年允许延期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批准期内学校给予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的生活与差旅补助延长期内不予资助

申请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已完成相应专业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学习

3、对同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优先资助

申请和选拔程序

1、材料准备即日起至0305

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立项首先由导师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金申请表指导教师用表)》;与联合培养单位签署协议单位培养协议和导师培养协议均可海外联合培养需提供中外文版本博士生研究生填写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金申请表博士生用表)》并准备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合作方邀请信海外联合培养需提供中外文版本)、经双方导师确认的联合培养计划等材料

2、材料提交:0305-410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按要求顺序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3、材料审查:0410-0420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公示通过审查的候选人名单

4、评审录取:0420-0610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专业水平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并公示录取人员名单

5、资助派出:06-08

签订资助协议明确责任与违约条款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择优资助项目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高于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

2、本项目批准期为一年批准期内给予资助未完成成果要求可申请延期一年延长期内不再给予资助项目最多不超过两年

3、按成果要求完成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可再申请新的联合培养资助项目相应成果重新计算未按成果要求完成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严格按照资助协议中违约条款处理

4、在联合培养期内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毕业如已达到成果要求可申请提前结题如未达到成果要求但达到毕业要求应申请延期毕业至达到项目结题成果标准或直接申请终止项目进行违约处理再申请毕业

5、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公示期内可以申请撤项公示期满后不能申请撤项

其他说明

1、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发布网址

http://yjs.hebut.edu.cn/yjsgzb/tzgg4/index.htm

2、材料提交后请恕不予退还请申请人务必自行留存副本

3、有关申请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电话:60438232;联系人郭然;Email:liuxue@hebut.edu.cn

                                                          研究生院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