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月24日16:00-26日16:00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由我校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由组织实施单位和评卷组学科专家组成复核组,逐人逐科对申请科目进行认真复核。经复核,所申请的科目成绩无误。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