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总体要求
1.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
二、组织管理
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统筹管理复试录取工作。
1.设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等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名单等事项。
2.学院成立院级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党政负责人、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研究生教务人员等。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在复试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核。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考核专家组,由一般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全面负责考生的材料审核、复试综合考核等工作。
4.研究生院会同校纪委办公室,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在复试期间进行现场巡视,同时通过抽查复试视频影像资料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和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已拟录取直博生2人、硕博连读生86人。省级主管部门下达正式招生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科研团队、成果质量、报名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普通招生计划及各类专项招生计划。
四、复试及录取
1.考生范围: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已于2025年秋季学期完成。报名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符合学校、学院的初试英语和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直接参加复试;其他考生,须参加相应科目的初试考试(现场笔试),初试单科分和总分达到学院划定的进入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
2.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学院根据初试成绩和免初试情况,综合考虑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导师招生指标及生源情况等,确定进入复试的英语和专业课分数要求,按照一定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考生进入复试范围的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范围。
3.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现场记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音视频以及复试情况记录要确保质量并妥存,以备复查。
4.复试时间: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5.复试内容: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多元考核,集体讨论、集体决议、共同监督。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学术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查等。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学院 |
复试环节及分值 |
备注说明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业素养40分,综合素质40分,外语水平测试20分。 |
单项不参加或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专业能力40分,综合素质40分,外语水平测试20分。 |
单项不参加或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电气工程学院 |
专业基础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30分,外语水平测试30分。 |
单项不参加或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化工学院 |
专业能力60分,综合素质(含外语水平测试)40分。 |
单项不参加或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学业水平30分,综合素质20分,学术成果与潜力30分,外语水平测试20分。 |
单项不参加或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经济管理学院 |
综合素质40分,专业素质40分,外语水平测试20分。 |
复试环节单项不及格(低于单项总分60%)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20分,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面试80分。 |
单项不参加或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综合素质多元测试60分,专业素质能力30分,外语水平测试10分。 |
单项不参加或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
专业能力60分,综合素质(含外语水平测试)40分。 |
单项不参加或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
学业水平20分,专业素养20分,科研能力20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20分,外语水平测试20分。 |
单项不参加或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
6.录取管理:学院将复试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录取范围。如遇导师招生指标已满,可协调考生更换导师。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没有达到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籍学历信息不符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3)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4)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6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五、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回避要求。我校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博士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我校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我校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我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我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我校的,应主动报备,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复试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复试工作人员,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复试工作人员应遵章守纪,参加各个环节复试时,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等,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监督和复议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博士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申诉。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申诉、举报渠道畅通。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进行复议。
七、其他
1.本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部省政策为准。
2.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2-6043834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3-1。
3.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专栏网址:
https://yjs.hebut.edu.cn/zsgz/bsyjszsz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