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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5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积极向上的榜样和典型,营造良好的科研及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0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19-2020学年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

1、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2、本年度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标兵的研究生。

(二)省级研究生优秀干部

1、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2、本年度获得过校级研究生优秀干部的研究生。

)省级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本年度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示范班级

二、评选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名额10个,省级研究生优秀干部3个,省级研究生先进班集体1个。

三、评选标准

(一)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评选细则,从本年度获得过校级三好生标兵的研究生中遴选。

(二)省级研究生优秀干部

1、参选人须在校、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年,政治上向党组织积极靠拢。

2、本年度获得过校级研究生优秀干部的荣誉称号。

3、道德品行高尚、学习成绩良好、科研成果突出、工作能力过硬,为院级或者校级活动和工作中做出过卓越贡献,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广泛的学生基础,切实起到了骨干和带头作用。

)省级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从本年度获得过校级示范班集体的班级中遴选。

四、评选程序

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

1、学院初评。各学院制订细则,根据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定。

2、学院推荐。各学院将选拔结果在院内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审核,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结束后报送省教育厅。

省级研究生优秀干部

1、学院初评。各学院制订细则,根据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综合评定。

2、学院推荐。各学院将选拔结果在院内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委评定人选,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结束后报送省教育厅。(评选细则和流程另行通知)

  (三)省级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综合评分由现场演示和审核评议两部分组成。评分成绩产生本年度“省级研究生班集体”,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结束后报送至省教育厅。(评选细则和流程另行通知)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各学院要将评选安排通知到全体研究生,评选细则有更新的学院,要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存档备案。

2、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不能为同一人。

3、省级三好学生(班干部)报送材料包括: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省级三好学生名册、省级优秀干部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协同办公班晓燕);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报送材料包括: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协同办公班晓燕)

4、省级优秀干部推选材料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推选材料5月29日下午5:00前报送,省级三好学生材料6月10日下午5:00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北辰区行政楼B213室。

5、联系人,班晓燕,022-60436600。               

                                  

附件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审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4.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5.省级优秀干部名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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