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应届毕业生同学们:
为做好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的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毕业生户口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上报户口迁往地的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手续由户籍科统一办理。由学院统一发放。
二、未统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请学生本人尽快到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时请携带:1、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报到证,3、身份证。
注:1、 户口迁移要求本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别人代办者需带齐上述3个证件外另附委托书2份(委托书格式可到安全工作处网站服务指南下载)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户口如不想按报到证迁移,想迁回原籍(即原来入学时原籍迁出地,老家具体门牌号),请提前与原籍派出所联系,对方同意接收后,方可办理迁移。
三、户口暂时留校的相关说明: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大学毕业生毕业后户口可在学校集体户保留2年。对毕业超过2年,户口仍空挂在校的学生户口,公安机关将一律实施户口冻结。户口冻结后,将无法办理户口相关事宜(如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开具户籍证明、办理居民身份证等)。
四、毕业生(毕业两年之内)借用户口页请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到户籍科办理。
需委托别人代办者请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毕业证原件及委托书(委托书要求亲笔签名,按手印)到户籍办办理。
五:户籍科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区A102室。
电话:60436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