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选聘“四年制”辅导员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工大〔2021〕92 号)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工作实际需要,面向我校研究生公开选聘“四年制”辅导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已获得我校2021年拟录取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公开组织,择优选拔。
二、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为中共 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组织纪律性强,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大学本科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语言 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大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知识基础;
(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选聘人数
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实际配置情况及工作需要,2021年选聘“四年制”辅导员15人。
四、选聘程序
(一)学院推荐和个人申请
各学院党委组织开展“四年制”辅导员政策宣讲和宣传动员,物色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河北工业大学“四年制”辅导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于7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已签字的PDF版)发至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二)学院资格初审
申请学生的研究生辅导员、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河北工业大学“四年制”辅导员选聘报名表》上需签署推荐意见,于2021年8月2日将初审合格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班晓燕办公协同邮箱,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北辰校区行政楼B213)。
(三)学校资格复审
8月上旬,党委本科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和人力资源处,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选拔。
(四)选拔及公示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综合面试环节。学校成立综合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选聘对象,在校内进行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和安排岗位
选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报请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党委本科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安排至一线辅导员岗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四年制”辅导员是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补充力量,对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意义重大。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优秀的研究生推出来、选出来、用起来。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广泛宣传、宣讲“四年制”辅导员政策、成效,主动动员本单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申请担任“四年制”辅导员,使得研究生在担任“四年制”辅导员工作中同受教育、共同提高。
(三)“四年制”辅导员的选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联 系 人:班晓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李 蓉(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班晓燕 13920553836
李 蓉 15122832069
附件:
1.河北工业大学“四年制”辅导员选聘报名表
2.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四年制”辅导员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