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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四年制”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1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选聘“四年制”辅导员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工大〔2021〕92 号)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工作实际需要,面向我校研究生公开选聘“四年制”辅导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已获得我校2021年拟录取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公开组织,择优选拔。

二、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为中共 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组织纪律性强,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大学本科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语言 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大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知识基础;

(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选聘人数

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实际配置情况及工作需要,2021年选聘“四年制”辅导员15人。

四、选聘程序

(一)学院推荐和个人申请

各学院党委组织开展“四年制”辅导员政策宣讲和宣传动员,物色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河北工业大学“四年制”辅导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于7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已签字的PDF版)发至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二)学院资格初审

申请学生的研究生辅导员、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河北工业大学“四年制”辅导员选聘报名表》上需签署推荐意见,于2021年8月2日将初审合格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班晓燕办公协同邮箱,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北辰校区行政楼B213)。

(三)学校资格复审

8月上旬,党委本科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和人力资源处,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选拔。

(四)选拔及公示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综合面试环节。学校成立综合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选聘对象,在校内进行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和安排岗位

选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报请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党委本科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安排至一线辅导员岗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四年制辅导员是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补充力量,对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意义重大。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优秀的研究生推出来、选出来、用起来。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广泛宣传、宣讲四年制辅导员政策、成效,主动动员本单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申请担任四年制辅导员,使得研究生在担任四年制辅导员工作中同受教育、共同提高。

(三)“四年制”辅导员的选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人:班晓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蓉(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班晓燕  13920553836

              15122832069

 

附件:

1.河北工业大学“四年制”辅导员选聘报名表

2.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四年制”辅导员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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