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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3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我校研究生群体中树立积极向上的榜样和典型,营造良好的科研及学习氛围,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1〕2号,后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根据《通知》精神,本次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11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先进班集体2个。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基本条件参照《通知》和各学院省级三好学生评选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条件参照《通知》和各学院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

2、参选人须在校、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年,政治上向党组织积极靠拢。

3、道德品行高尚、学习成绩良好、科研成果突出、工作能力过硬,为院级或者校级活动和工作中做出过卓越贡献,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广泛的学生基础,切实起到了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基本条件参照《通知》和各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评选程序

(一)省级三好学生

1、学院评选。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河北工业大学推荐省级三好学生评审表》(附件2),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制定的推荐评审细则,按照《2020-2021学年河北工业大学省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附件4)中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院内评选,并在院内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学校推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通过核查的推荐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制定的推荐评审细则进行院内评选,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2、学校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委评定,所有候选人进入综合面试评定环节,评委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分标准》(附件8)进行打分。最终推报名单将根据全部候选人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制定的推荐评审细则进行院内评选,每个学院推荐1个候选班集体,参加学校评选。

2、学校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委评定,所有候选班级进入综合面试评定环节,评委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分标准》(附件9)进行打分。最终推报名单将根据全部候选班级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四)公示

待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参加省级评审的候选名单确定后,集中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推荐材料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将评选安排通知到全体研究生,评选细则有更新的学院,要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存档备案。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协同班晓燕邮箱

3、省级优秀干部推选材料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推选材料于4月23日下午5:00前报送,省级三好学生材料4月30日下午5:00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北辰区行政楼B213室。

4、联系人,班晓燕,022-60436600。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审表

3.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4.省级三好学生名额表

5.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6.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7.省级优秀干部名册

8.河北工业大学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分标准

9.河北工业大学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分标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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