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高素质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开创服务人才工作新局面,促进高层次人才更快更好的产出成果,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元光学者计划”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19〕218号),现开展“元光学者计划”称号获得者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26年4月13日前,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北工业大学“元光学者计划”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
2.2026年4月17日前,研究生院会同人事处进行审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0438359
学位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