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导师、论文作者:
我校2017/2018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已评审完毕,并发布批准文件。现根据《河北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校政字〔2014〕11号)》规定,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
请导师和论文作者于2019年11月18日前填写《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获奖者信息采集表》(附件1、2),由学院汇总并将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
请相关人员正确填报开户行信息和银行卡号,以保证奖励顺利发放。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