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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1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4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为保证博士、硕士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按照《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河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字〔200697号执行,同等学力、高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相应规定。

一、在职人员图像采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5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位授予数据的准确、完整,要求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到学位办进行图像信息采集,采集所得照片用于学位证书的制作及电子注册工作。

二、论文检测

学位论文检测必须在论文送审前进行,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时间和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预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工作的通知》中公布的时间进行。

不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集中后分批上报学位办,学位办每周一、三、五接收材料,自上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给出检测报告。论文必须由学院委派专人(教务员或答辩秘书)负责上报,不接待学生个人。电子版论文的文件命名要求按照下面第四条执行。

三、涉密论文

按照《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请各学院按时将《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名单审定表》《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名单审定表》分别在论文送审和答辩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涉密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上密级的标注按照《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执行。

四、电子版学位论文

用于论文检测和最终备案的电子版学位论文须为一个单独的PDF文件或WORD文件,论文检测时,只需提交PDF版即可其中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说明页要使用有亲笔签名的扫描件文件命名规则为:类别代码_专业代码_姓名_专业名称_论文题目.PDF(或.DOC)

1、其中类别代码按下表选择

学生类别

代码

学生类别

代码

学生类别

代码

全日制博士

B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S

全日制工程硕士

QGC

艺术硕士

YS

国际商务

GJSW

工程管理硕士

QGG

在职工程硕士

ZGC

在职同等学力

T

高校教师

GX

工商管理硕士

MBA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2、专业代码按以下方式查询

专业代码为4位或6位的数字代码,全日制博士、硕士生可以从下面第五条学位授予信息采集中的“毕业生重点信息维护”里“第一页”上“学业和学位授予信息”中查看到。在职工程硕士可以从《我校现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查询,目录中领域代码即为专业代码,领域代码为空的用类别代码。

例如电气工程专业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命名应为:S_0808_张三_电气工程_论文题目.pdf 

五、学位授予信息采集

本次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现已部分开通。全日制统招硕士和博士已经可以登录填报,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20141230日。在职工程硕士、EMBA、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人员的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该系统采集的信息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用于学位认证查询以及学位证书的制作等。请务必严肃、认真对待。现对系统填报做以下提示和要求:

1、系统登录入口为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页面下的“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入口)”,网址http://115.24.160.132/jwgl/index.zul(请用IE浏览器)。

2、进入系统后选择“学位管理”,从下拉列表选择“毕业生重点信息维护”,然后再点击一次左侧的“毕业生重点信息维护”,即可在右侧页面上进行填报。尽量不要在同一时间同一电脑上登录两个不同的帐号,以免造成数据存储错误。

3、填写后,“保存”只是临时保存,应点击“提交”来完成最终上报。提交后将本表打印签字,以此表为凭领取学位证书。

4其它注意事项请点击此处查询

六、答辩材料的审核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校政字〔2014150)文件精神,从本学期起,所有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申请,由各学院(分委会)负责审批。即经导师、学科、学院(分委会)审查通过后即可答辩,无需再经学位办审核。博士研究生的答辩申请,由各学院负责审查,再报学位办审批,通过后方可答辩。

请各位导师、各学科、学院(分委会)遵照《河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以及其它申请学位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审查、审批工作,规范填写各项审批意见。

七、《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等相关表格材料

从本学期起启用调整后的新版《学位申请与评定书》、《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书》、论文答辩表决票以及分委会评定票,请各学院及时做好通知和更新工作。

八、材料上报

各学院分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会议应将表决结果和决议分别填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表决结果统计表》(附件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表决决议书》(附件2,并与分委会评定票等会议材料一同留学院存档。其中表决决议书为一式两份,另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一)、请各学院于20141229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1、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附件3

2、电子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PDF版和WORD版各一份

3、纸质版博士论文1

4、博士学位申请者情况汇报PPT(附件4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表决决议书》(附件2

(二)、纸质版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评定书等材料按以下要求整理后,先暂存学院,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纸质版硕士学位论文共需1册,博士共2册,其中1册按上面(一)中要求交学位办,另1册与学位申请评定书等先暂存学院。学位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排列顺序:

1、统招研究生(含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除MBA))

① 课程计划

② 论文计划

③ 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2MBAEMBA和高校教师

① 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3、在职同等学力

① 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②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在职工程硕士

① 课程计划

② 企业导师简况表

③ 前沿讲座登记表

④ 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排序后用黑色签字笔编写页码,凡有文字的页面均应编码。页码为3位数,从001002开始顺序编写。正面写在右上角,反面写在左上角。因整理档案时校级学位授予决定还未生成,编码时应注意给此页留出页码。

 

                                                      研究生院

                                                 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