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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研究生盲审学位论文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5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管理规定》(校政字【2014】1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把好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已于7月10日完成了盲审名单的抽取及公布,并将论文上报时间流程等在《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预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工作的通知》中予以公布,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材料上报的相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盲审对象

1、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2、研究生院已确定盲审的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的论文材料的提交时间按原通知日期后延2天,即10月15日前上报。硕士研究生材料提交时间和送盲审等所有时间点的安排均不变。

三、提交材料

(一)电子版学位论文

1、格式要求

论文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具体如下:

(1)、论文中所有导师和作者的姓名以及学校名称均须隐去。

(2)、题名页上资助基金项目名称中学校名称和编号须隐去。

(3)、电子版论文不需要封面页,以论文规范中的题名页为起始页,其中“论文作者”栏填写学号。

(4)、论文删去致谢、原创性声明和授权声明页。

(5)、对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属于发表文章的,仅列出作者名次、刊物名称、发表年份及检索级别(不得含有检索号码);属于著作的,仅列出作者名次、出版方名称、出版年份;属于发明专利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专利类型、年份;属于鉴定成果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组织鉴定单位、鉴定时间、鉴定水平;属于获奖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授奖单位、获奖级别、获奖时间;属于科研项目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项目级别、年份。

2、文件命名要求:10080_姓名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不是按照二级学科招生的,将一级学科代码末尾用0补齐六位即可。例如按照电气工程一级学科招生的,名为“张三”的学号为“201221401099”的学生论文命名为:10080_张三_080800_201221401099_LW。

3、须同时提交word格式和pdf格式两个版本的电子版论文,由学院统一提交 ,同时请将博士、学术型学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论文分开存档提交。

(二)汇总数据表

根据汇总数据表格式说明,完成数据表填报,并由学院汇总到一个数据表后提交,详见附件1。

(三)查重结果反馈学院后,学院应在规定时间上报《学院允许参加盲审的名单》(附件2),论文不再做较大修改的,无需再替换已上交的学位论文。

(四)材料由学院统一上报,不面向学生单独收取,请按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1、汇总数据表

2、学院允许参加盲审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