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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推荐参评2012-2013学年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8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14]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参评工作,现将论文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推荐
  
1、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学位的学位论文(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2、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也在推荐范围之内,河北省在评选时会给予重点考虑。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4、各学院要加大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论文的质量
   
二、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每篇学位论文对应的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2)。

其中,推荐表中获得学位日期应为以下两个时间之一:“2013年1月20日”或“2013年6月20日”。

材料中所用到的一级学科代码以及学科名称按照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sy/glmd/272726.shtml ,二级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sy/glmd/267001.shtml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领域名称查询《专业学位信息采集代码标准》(附件9)。

2、推荐表中所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

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要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学位论文,一律报送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双面打印或复印(不要以书代替论文)。

上述材料中,按照“推荐表+证明材料+论文评议意见书”的顺序装订成册,为材料册,学位论文单独一册,两册为一套,每人3套。

材料册中每一类材料之间用彩色纸做分隔页,封皮采用附件10式样。学位论文装订时使用现行新版封皮。

4、学院按照优先次序填写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附件3、4)。

(二)电子版材料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2)。

2、初选汇总表(附件3、4)。

3、优秀博士、硕士简况表的dbf格式数据库(附件5、6)。

有关文档的命名格式和数据库文件格式及字段说明等请参考附件7、8。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学院请于2014年10月9日下班前将以上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材料可通过QQ报送或发邮件至xwb@hebut.edu.cn ,联系人:冯勇、王静远,电话:60438359,60438215。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