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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9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学科: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换届和选聘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工作的通知》(冀学位【2014】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专家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性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主要承担的工作有:对新增、调整和撤销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学科进行评议审核;承担博士学位论文抽查评审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复审工作;承担调整和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的学科目录等工作。因此,是否选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代表了学校在全国学科领域的学术水平和参与学科决策的影响力,希望有关学院、学科充分重视此项工作,推选出具有竞争力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范围

根据文件要求,可以参加推荐的学科为我校具有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三、推荐要求

    1、被推荐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应当是本学科学术造诣精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经验,熟悉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科发展,愿意并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完成学科评议组的相关工作。

2、每个学科最多可推荐1人。

3、被推荐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若已是第六届成员,本次可以续聘,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请各有关学院、学科于2014年5月20日11:00前将《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七届成员候选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七届成员简况表》(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至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b@hebut.edu.cn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