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能及时、完整、正确所报送有关参评材料,请按照如下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一、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
原版硕士学位论文、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按顺序排放装订成一册,一式3份,并用其他颜色的纸将论文部分与其他材料作一个分隔页。装订时使用新封皮(附件1)。
2、电子版材料
①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信息表(附件3)
③简况表数据库(附件4)
二、注意事项:
1、论文推荐表中单位代码:10080 单位名称:河北工业大学
2、获得硕士学位日期应为以下两个时间之一:2012年1月12日或2012年6月19日
3、对于评选范围规定的学年度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请规范填写各项成果。
(1)发表的文章填写格式:作者.题名[文献类型标志]. 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引文所在的起始或起止页码,(如果有,请在此处列检索类型和检索号码)
(2)专利格式:专利申请者或所有者. 题名. 专利国别,专利号[文献类型标志]. 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
4、请认真核对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的一致性,确保学科代码及名称等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送审。
5、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数据中心栏目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sy/glmd/267001.shtml)。
6、推荐表“注”中有关证明材料凡与论文有关的材料都算,不仅限于成果栏中的3篇。证明材料要与成果栏中的顺序一致。
三、报送时间:2013年11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好的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地点:北辰校区行政楼B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