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旨在将评价信息及时呈现和反馈给教师,以评促教,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改善学生学习体验,增强学习成效,更好地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本学期通过研究生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评价采取百分制,评价范围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评价对象为相应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评价维度包括教学班研究生评价、督导评价、教师同行评价、学院领导评价。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公共外语课、公共数学课、政治理论课、专业课。
一、教学班研究生评价
教学班研究生评价方式分为随堂评价和期末评价。
随堂评价不进行评价计分,教师可根据教学改进需要向学生发起随堂评价或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情况并反馈学生。学生也可以根据课程的教学状态及时向教师提出问题、意见、建议或进行实时评价。
期末评价由学生对教学内容和方式、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
二、督导评价
督导评价由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课堂教学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性听课,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
三、学院领导评价
学院领导根据本学院研究生课程情况进行指导性听课,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
四、教师同行评价
教师同行评价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的作用,覆盖开课单位所有开设的课程及时掌握课堂教学质量状况。
五、本学期听课任务与评价工作安排
1.研究生随堂评价覆盖整个开课时段,由任课教师发起,学生可根据课程的教学状态及时向任课教师提出问题、意见、建议或进行实时评价;期末评价需研究生在本学期结束前(2025年1月19日)完成本学期所有修读课程的评价。
2.督导评价由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统一安排。
3.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在研究生课程结课前(2024年12月22日)至少评价1门本学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4.主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团队)、研究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等项目并处于在研阶段的教师和计划申请以上省级项目的教师需至少申请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学院领导听课各1次,并至少邀请同行听课1次。
5.计划申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优秀奖的教师可在研究生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主动申请听课。在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过程中,各单位可优先考虑主动申请听课且听课效果为优、良的教师。
研究生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教师)见附件1。
研究生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督导)见附件2。
研究生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学生)见附件3。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