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级学术学位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调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培养方案修调工作,原则上在《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河北工大[2018]144号)、《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河北工大[2018]145号)文件框架下进行,确有需要打破原有培养方案要求的,需提前与研究生院沟通,并上报备案。
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保持培养目标相对稳定,阶段性进行修订,按照人才团队结构和学科专业发展凝练培养方向,动态调整课程体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相关文件制订培养方案,按照人才团队结构与类别领域发展凝练培养方向,动态调整课程体系。
二、修调要求
1、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总学时、学位课学时基本要求原则上保持不变,确有需要修改总学时和学位课学时的,需提前与研究生院沟通,并上报备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时要求按教指委最近更新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文件执行。学分对应学时标准不变,国家和省级管理部门有特别要求的课程,按相关规定执行。
2、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硕士、艺术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翻译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工商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
3、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三、课程设置
1、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培养方案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设置课程框架,必修环节要求不变。课程类型主要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程。
博士公共必修课为: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读;
硕士公共必修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二选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读;
专业必修课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按照培养方案选定。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教指委最近更新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文件设置课程框架和必修环节,专业实践环节要体现类别领域特色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成效。
3、将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纳入必修课,将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学术规范、学术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必修环节。
四、相关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于2020.6.26日前完成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修调方案并录入研究生教务系统;
2、研究生教务系统拟在6月底通过vpn登录和外网登录同时开放双选模块,并进行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的制定;
3、研究生初次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后,研究生院根据具体选课情况,优化部分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进行课程学习计划的修订,确定最终选课方案;
4、研究生院和各教学单位暑假期间下达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秋季学期教学任务书,将秋季学期课程纳入本科生院教学排课系统。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导师、新一级研究生及时关注研究生培养办通知公告及研究生公众号,以免影响双选、制定课程学习计划以及下达秋季学期教学任务书进程。
相关文件请参照附件及相应教指委网站:
附件1:河工业大学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河北工大[2018]144号)
附件2: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关于做好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河北工大[2018]145号)
附件3: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
附件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
附件6: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