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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研究生线上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0  访问量:

 

各学院、教师、研究生:

为切实保证疫情期间研究生课程教学顺利实施,保障教学质量,现就研究生线上课程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每位任课教师必须在此前已选定的在线授课平台之外,从其他两个平台中再选择一个作为备用,并在开课前做到熟练使用。当某一平台出现长时间网络或服务器故障时,及时换用另一平台,确保教学实施。

2、任课教师在授课时须做到:一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要严格执行课表的上课和下课时间,同时要做好课程回放设置。二要考虑到学生手边可能没有教材或其他必需学习材料的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尽力为学生提供解决办法。须提前将课件等教学材料上传至平台。三要提前调整好适于在线教学环境的课堂考核方式(要提前告知学生)。明确课堂纪律和要求,并提前向学生说明。如有学生多次发生影响教学秩序的事情,且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备,学校将按相关纪律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请学院将任课教师所建立的qq群或微信群的群组信息(附件1)通知到学生,请学生在213日前尽早加入,根据老师所使用的平台(包括主用平台和备用平台),熟悉相关操作,配合教师做好开课前的试讲工作。

4、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线上课程教学,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的,按学籍管理规定相应条款进行处理。返校前的在线学习和返校后的学习情况将累计考核。

5、各学院要确认每一位学生能否正常如期参加217日开始的在线课程学习,是否有因隔离或网络等客观原因不能进行线上课程学习的学生。

其中,不能按课表时间学习,但可以通过回放进行学习的,无需填报,但需要向任课教师请假并获得同意。课程回放也无法学习的,须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并请假,同时填写附件2,报所属学院和研究生院。待返校后,再审定是否予以课程重修。学生在返校前的阶段,须及时将能否参与学习的变动情况汇报给任课教师。各学院于213日之前完成确认工作,并将附件2反馈研究生院。

6、各学院要在216日之前,在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上完成春季学期全部专业课程的排课工作。

7、涉及跨学院(学科)选修课程的,请通知学生及时关注开课学院(学科)的专业课课程安排,并协助学生和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请各学院互相配合,在需要时,及时提供相关课程教师的qq群、微信群等联系信息。

8、实验类课程,任课教师可以根据疫情变化和学院排课安排,结合课程需要,选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全天候免费开放),仍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待学生正式返校后再予以安排。

9、关于上学期的课程期末考核,请任课教师务必在216日前完成考核成绩的录入工作。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