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任课教师及研究生:
根据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及期末考试安排,对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及教学评价等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及要求
1、公共课的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专业课的考核由开课学院组织,于2024年1月7日前完成。各学院可以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公共课考试的监考人员安排及专业课考试的考场、监考人员安排,需在2023年12月26日前完成。
2、为加强考风考纪,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进行公共课考场巡视,各学院应做好专业课考试的组织和考场巡视工作。学生应严格遵守《河北工业大学考场规则》,出现违规情况,按《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任课教师应加强对考勤的检查,考核前对不符合参加考核条件的研究生如实报有关部门,并在教学情况表上注明研究生不能参加考核的原因。
4、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服务,依次点击【培养管理】-->【学生考场查询】即可查看考试考场相关信息。重修重考的学生,以相同方式查看考场信息。
二、硕士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核安排
硕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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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考试方式 |
考试时间 |
G00S0201 |
硕士英语阅读与写作 |
笔试闭卷 |
2024年1月3日周三 09:00-11:00 |
G00S0302 |
应用统计 |
笔试闭卷 |
2024年1月3日周三 14:00-16:00 |
G00S0303 |
矩阵论 |
笔试闭卷 |
2024年1月4日周四 09:00-11:00 |
G00S0301 |
数值分析 |
笔试闭卷 |
2024年1月4日周四 14:00-16:00 |
G00S010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笔试 |
随堂 |
G00S01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笔试 |
随堂 |
G00S0103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笔试 |
随堂 |
1、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提示录入相应数量的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为本校教职工。监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河北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守则》。
2、考务组地点如下,各学院教务员和监考人员须在考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考务组报到。
考试日期 |
红桥校区东院考务组 |
红桥校区南院考务组 |
红桥校区北院考务组 |
北辰校区考务组 |
2024年1月3日上午 |
7B307 |
9-0111 |
中心实验楼4楼新能源汽车研究中心团队会议室 |
12-B206 |
2024年1月3日下午 |
7B307 |
9-0111 |
1-404 |
12-B206 |
2024年1月4日上午 |
7B307 |
9-0406 |
1-401 |
12-B206 |
2024年1月4日下午 |
7B307 |
9-0406 |
1-401 |
12-B206 |
3、硕士生参加期末考试须携带“一卡通”,不得携带手机、电子词典、草稿纸等物品。
三、研究生成绩录入要求
1、本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 年2月25日,请任课教师按时录入成绩,以便查阅并保证开题、奖助学金评定等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故未能及时录入成绩或录入有误的,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科负责人(或系主任)、主管院长审核签字(盖章无效),报研究生院批准后进行补录或修改。
2、公共课任课教师将教学情况表、教学总结和考试分析(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教学管理栏目下)、打印后的成绩表和AB试卷及答案于2024年3月9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邸倩,联系电话:60438230。专业课任课教师将相应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保存。
四、研究生教学评价要求
1、本学期教学评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日,请研究生及时在线进行教学评价,以便查看课程成绩。
2、请学院通知研究生及时进行教学评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教学评价,不再开放系统,研究生需在学院处下载成绩单查看相应课程成绩。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