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教育部学生司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 号),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印发了《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冀教学处〔2019〕1 号),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在校、在籍研究生。
二、核准和补录信息内容
各学院要组织研究生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平台)上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1。
三、核准与补录注意事项
1、建议采用传统方式线下核准学生信息、采集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因涉及学生和家长隐私,务必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2、年收入超过相关规定数额的(父母或学生),才涉及个税扣除,不是所有学生都要采集。
3、是否采集父母信息,应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
4、为减少人工输入错误,可以安排两组人员分别输入一遍,然后比对确认。
5、只需要保障信息正确(准确登记学生提供的父母身份信息),不判断是否真实(不需要核实真的是他父母)。真实性由学生本人保障,学院留存必要的证据(如学生签字)。
6、对于参军入伍、中外合作培养的学生,可能当前不在校,学院要尽量联系。若确因通讯等问题联系不上,可在学院网站上将数据采集事宜有针对性地公告。
四、数据信息报送
各学院采用线下核实和数据补采的方式进行,并将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纸质版(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上传平台,完成数据报送。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必于2019年3月6日完成。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要克服困难,抓紧安排落实,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说明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已发至学院)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