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导师、研究生: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河北工大〔2014〕83号)和《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河北工大〔2014〕84号)文件要求,研究生须完成所有培养环节才能毕业。
2019年1月预计毕业的2015级博士研究生和2016级硕士研究生,均须完成中期报告提交至新版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并导师审核后录入考核结果的培养环节。对于2019年1月预计毕业但是未完成该培养环节的2015级博士研究生和2016级硕士研究生,各学院可在新版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导出名单(具体操作见附件1),申请补交中期报告的研究生写清未按时提交中期报告的原因并由导师签字,各学院须在2018年12月12日11:00前将汇总数据表报送至培养办(B213),名单格式见附件2。请各学院按时上报名单,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响 60438390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