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7年5月25日上午,我校召开了河北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进展情况汇报会,为进一步推动实践基地建设取得实效,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4]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培养基地的实际建设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基地的基础条件、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提高培养基地的“硬标准”和“软实力”。
二、各基地建设负责人应指定专门人员导师(教授或教师)作为培养基地的组长,负责具体事宜,进一步加强和合作企业的协同联动,形成紧密稳定的协同育人的“利益链”和“共同体”。
三、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导师遴选制度,建立高水平双导师专家库,定期开展企业指导教师队伍的集中培训,做好和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嫁接和沟通。优化培养基地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队伍及人员比例,进一步促进在产、学、研三方面的有机结合。
四、鼓励各学院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模式进行新探索,以提升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为核心,将国家需求、人才培养、企业发展、教师成长紧密结合,形成多方共赢的基地建设模式,做出具有我校特色的培养基地建设品牌。
河北省省级实践基地的建设以三年为一周期,建设周期结束后将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实践基地,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给予适当增加拨补助经费的奖励。验收结论为“整改”的实践基地,须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间将核减部分省拨补助经费。若再次评估后仍未合格将取消“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称号,并不再给予经费补助。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和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平台,是学校和合作单位实施产教结合和推进研用交融的重要载体,其建设成效将是决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核心要素之一。请设有培养实践基地的学院加强管理,向建设河北省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的全省示范性基地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