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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届春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1  访问量:

2015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就20151月份毕业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发放工作做如下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办理领取证书相关手续:
1、      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2015317日至320日,发放地点在北辰校区行政楼B213室。
2、      毕业研究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和就业报到证签领毕业证书,并当场核对毕业信息;如有问题,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后予以更正。毕业证书领出后即不再改发。
3、      毕业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领,必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说明委托原因及代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书请到学籍学历管理--“表格下载”处下载)。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发放毕业证书:
1)学籍信息有变动但未办理更改手续者;
2)按其它有关规定暂不能发放毕业证书者。
5、 毕业硕士研究生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同时提交学位授予信息表;毕业博士研究生于2015413日后方可领取博士学位证书,同时提交学位授予信息表。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