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2019、2020年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本学院所有立项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对于还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项目延期原因及完成时间。
已经完成的项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结项申报。2019年项目负责人填写《2019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与《2019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2020年项目负责人填写《2020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5)与《2020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6);并按报告书要求提交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所属学院。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成员如有变更,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学院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报告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务必保证报告书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于9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报告书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报告书相应位置填写初审意见、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提交至项目所属教指委秘书处审核。
二、结果使用
1.对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项目,由省学位办颁发结项证书,并在下一轮立项建设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期限不超过1年,整改工作完成后重新申请结项验收,仍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立项,同时取消下一轮立项建设资格。
2.对于验收合格、具有示范性作用的优秀建设成果,将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类)优秀教学成果奖。
3.省学位办将适时建立省级网络平台,推进优秀建设成果的推广与共享。
三、相关要求
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与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是我省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推动培养能力的稳步提升,请各学院严格程序管理,严把项目质量,确保结项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张栋、齐亚琛
联系电话:022-60438379
附件:1. 2019年省级示范课、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2. 2020年省级示范课、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3. 2019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4. 2019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5. 2020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6. 2020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