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导师、研究生:
2022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资助项目)现已启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原则上应为博士、硕士二年级在读学生。
2. 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已具有相应的科研基本条件、相关研究基础。
3. 申请者所在学院、学科及其导师应积极支持其创新项目研究工作,并能够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
二、课题要求
1. 研究课题紧密结合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以及河北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理论和工程问题,瞄准国内外科技社会发展的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申请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研究课题可以是学位论文选题的一部分内容,也可以是与学位论文在同一个学科内不同的选题。课题应在理论、实验与研究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
2. 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可在规定期限内取得预期的创新性成果,具有理论、方法上的创新或工程应用价值。
三、立项资助
为保证我校该项目的整体质量及结题率,各学院要重点选拔已具有相关研究基础、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被确定为省级立项的创新资助项目,省教育厅将给予经费资助,学校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博士研究生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0.8万元。
四、项目管理
1. 项目的执行期限为1年,应保证在学生毕业之前结题。
2. 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换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 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项目难以进行的,予以中止或撤销: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担人或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不力的。中止或撤销的项目,经费将由学校追回。
4. 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5. 中止、撤销或有未结项项目的承担人,不得再次申请新项目。
五、申报程序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合并后命名为2022年项目申报书-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博士/硕士-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交至所属学院。
2. 各学院根据《2022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对创新资助项目的各项要求严格把关,按要求进行评审公示,择优推荐,并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3.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通过“河北省学位与研究生项目申报系统平台”提交《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至省学位办,上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资助项目。
六、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2022年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PDF电子版)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教学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楼B222)。
联系人:张 栋 齐亚琛 电话:60438379
附件:1. 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
2. 2022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3. 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