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期限
1. 攻读博士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2. 联合培养博士项目: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 博士生导师的交流访问资助期限为1个月。
二、申报条件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 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4. 申请人外语水平及其他要求详见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项目指南》。
三、申请渠道
1.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2.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四、申报程序
1.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 4月1日14时。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攻读博士和联培博士项目按照《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博士生导师短期交流项目按照《2025年博士生导师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 校内审核: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及附件1于3月2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办公室(大活311-2),逾期不再受理。
3. 学校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公函、初选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予推荐。
4. 录取结果将于2025年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其他说明
1. 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
2.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3.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
联系人:王亿绵 联系电话:022-60438230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