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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夏季研究生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9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管理规定》(校政字【20141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把好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已于2014710日完成了盲审名单的抽取及公布,现将被抽中的计划于2015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报送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盲审对象

1、 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2、 研究生院已确定盲审的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一)博士

1、各学院须在2015313日前将抽到盲审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集中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查重,逾期未报的延期至下一学期。

2、研究生院于316日前将查重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3、各学院参考查重结果,确定允许参加本次盲审的名单,并于318日前将允许参加本次盲审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上报名单格式见附件2

4、研究生院于320日起开始盲审,将论文等材料提交教育部相关单位,并于429日左右将盲审结果反馈各学院。

(二)硕士

1、各学院须在2015327日前将本次抽到盲审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集中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查重,逾期未报的延期至下一学期。

2、研究生院于330日前将查重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3、各学院参考查重结果,确定允许参加本次盲审的名单,并于41日前将允许参加本次盲审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上报名单格式见附件2

4、研究生院于43日起开始盲审,将论文等材料提交教育部相关单位,并于58日左右将盲审结果反馈各学院。

各学院依据《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管理规定》以及盲审结果安排后续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学位论文

1、格式要求

论文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具体如下:

1)、论文中所有导师和作者的姓名以及学校名称均须隐去。

2)、题名页上资助基金项目名称中学校名称和编号须隐去。

3)、电子版论文不需要封面页,以论文规范中的题名页为起始页,其中“论文作者”栏填写学号。

4)、论文删去致谢、原创性声明和授权声明页。

5)、对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属于发表文章的,仅列出作者名次、刊物名称、发表年份及检索级别(不得含有检索号码);属于著作的,仅列出作者名次、出版方名称、出版年份;属于发明专利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专利类型、年份;属于鉴定成果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组织鉴定单位、鉴定时间、鉴定水平;属于获奖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授奖单位、获奖级别、获奖时间;属于科研项目的,仅列出完成人名次、项目级别、年份。

2、文件命名要求:10080_姓名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不是按照二级学科招生的,将一级学科代码末尾用“00”补齐六位即可。例如按照电气工程一级学科招生的,名为“张三”的学号为“201221401099”的学生论文命名为:10080_张三_080800_201221401099_LW

3、须同时提交word格式和pdf格式两个版本的电子版论文,由学院统一提交 ,同时请将博士、学术型学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论文分开存档提交。

(二)汇总数据表

根据汇总数据表格式说明,完成数据表填报,并由学院汇总到一个数据表后提交,详见附件1

(三)查重结果反馈学院后,学院应在规定时间上报《学院允许参加盲审的名单》(附件2),论文不再做较大修改的,无需再替换已上交的学位论文。

(四)材料由学院统一上报,不面向学生单独收取,请按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15119

                                                       

附件:

1、汇总数据表

2、学院允许参加盲审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