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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6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9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及学科:
为保证博士、硕士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按照《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河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字〔2006〕97号执行,同等学力、高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相应规定。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5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位授予数据的准确、完整,要求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时必须由本人到学位办办理,同时将现场进行图像信息采集,采集所得照片用于学位证书的制作及电子注册工作。
三、为科学、规范地做好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的审核工作,要求将学生的答辩材料在答辩前一周内统一由教务员或答辩秘书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并于两个工作日之后到学位办领取审核通过的材料。博士生答辩审核如有检索证明,须提交原件。学位办接收材料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提交答辩材料的同时需提交答辩安排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一),研究生院将对论文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四、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信息出错率,请各学院在提交答辩材料时提交一份已通过学院分委会审议的电子版申请学位汇总表(附件二)。
六、为切实做好学位论文的收集、保存工作,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必须为单个PDF格式文件,其中原创性声明页要与纸质版一样包含有作者和导师签名。上交时请区分保密和非保密论文。电子文档命如下:类别代码_姓名_专业名称_论文题目(pdf 格式)。其中类别代码为:
1、统招博士:B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S         3、全日制工程硕士:QGC  
4、全日制艺术硕士:QYS   5、国际商务:GJSW              6、全日制同等学力:QT   
7、在职工程硕士:GC      8、在职同等学力:T             9、高校教师:GX  
1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11、工商管理硕士:MBA
例:某专业的博士论文: B_张三_电气工程_论文题目(pdf 格式)。 
七、请各有关学院务必于2014年6月11日前统一将本学院所有通过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的学位申请者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材料包括:
1.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学位汇总表(附件二);  
2.学位申请材料按类别排列顺序如下:
A类.统招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工程硕士、全日制同等学力、艺术硕士、国际商务硕士) 
①课程计划
②论文计划
③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④成果复印件
B类.博士研究生 
①课程计划 
②论文计划
③论文评审意见
④博士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⑤成果复印件(必附)
C类.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校教师
①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②成果复印件
D类.在职同等学力人员
①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③成果复印件(必附)
E类.在职工程硕士 
①课程计划
②企业导师简况表
③前沿讲座登记表
④学术报告考核表
⑤开题报告考核表
⑥中期报告考核表
⑦预答辩考核表
⑧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⑨成果复印件
注:(1)不同类别的博、硕士研究生学位材料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栏目内分别下载。除成果为复印件外,其余为原件。
   (2)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书:内容按目录排列;“论文评审意见”置于“答辩委员会成员表”所在页前;最后一页为“分学位委员会决议”。全日制同等学力和同等学力人员须将研究生院盖章的通过学科和外语考试的证明置于成绩单后。
   (3)成果复印件:刊物只复印封面,本人文章所在目录,正文首页,如有检索,附后;其它成果如本人姓名在首页,则只复印首页,否则除复印首页外,再复印本人姓名所在的一页。
   (4)排序后由学位申请人用黑色签字笔编写页码:凡有文字的页面均应编码。页码由00002……顺序编写,正面写在右上角,反面写在左上角。如果“分委员会决议”后有成果复印件,编
写完“分委员会决议”的页码后,空出一个页码,继续编写:例如“分委员会决议”的页码为026,后面的成果复印件的起始页码则为028。
   (5)编写完页码后去掉内含的订书钉,直别针等,统一用小夹子固定即可。
3.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汇总(单独放置,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硕士学位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简装2本。论文与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5.学位论文电子版;
6.博士学位申请者情况汇报PPT电子文档(附件三)
7.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和分委员会表决票学院留存。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