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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8-01-23  访问量: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现已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本次公派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类别及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3、博士生导师交流期限为1个月

申请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为河北工业大学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19823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河北工业大学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19823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博士类项目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它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4、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19573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5、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详见该项目专栏选派办法”)

6、申请人应符合该项目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该项目专栏选派办法”)

选拔程序

1、材料准备即日起至网上报名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在该项目专栏查看项目申请详细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准备项目申请材料详见该项目专栏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同时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申请表》(见附件)。

2、材料提交:0305-0314

申请人将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按要求顺序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一并附上

3、材料审查0314-0320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公示通过审查拟上报留学基金委的推荐人名单

4、网上报名:0320-0401

推荐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留学基金委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系统打印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5、网上审核:0401-0405

研究生院审核推荐人网上填报信息并按规定时间上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等网报材料同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6、评审录取:05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7、人员派出:06-08

其他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2、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41

3、网上报名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4、材料提交后请恕不予退还请申请人务必自行留存副本

5、有关申请和网上报名的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电话:60438232;联系人郭然;Email:liuxue@hebut.edu.cn

 

                                                 研究生院

                                                  201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