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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0  访问量: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构建符合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的课程体系,规范研究生选课管理,现决定进行2015年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的指导性文件,是进行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培养方案的修(制)订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精神,依据《河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校政字〔201483号)、《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校政字〔201484号)等管理文件,本着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和课程体系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原则来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严格按2015年招生目录中所列学科专业修(制)订培养方案。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并按一级学科培养的学科,培养方案应按一级学科制订,按二级学科培养的,可按二级学科制订。不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按二级学科制订。同一个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以及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应统筹考虑培养方案内容,重视培养方案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方面既要分清层次,又要注意相互间的沟通和衔接。
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制订应以《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为依据,同时参照执行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合理设置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注重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加强案例教学,加大实践性课程的比重,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方式。鼓励培养单位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自身优势,制订各具特色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应有相关行(企)业专家参与。
四、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学分要求:博士生的学分要求为15-19学分。学术型硕士生的学分要求为24-30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分要求为27-33学分(注意此学分要求的变化)。
五、继续要求博士生的课程学习计划中必须有一门跨一级学科或跨门类的专业选修课,对硕士研究生也鼓励跨专业、跨门类选课。各学院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共同开设同一门课程,由水平最高的教师来讲授。学校拟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增设一门创新方法类非学位公共选修课程。
六、特殊课程说明:
(一)硕士生数学类公共基础课共三门可选,各学科培养方案中必须限定所选的两门。如确需列出三门供选修的,则必须提供本学科2015级硕士生中三门数学课的选修人数。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建艺学院等学院个别专业不修数学类公共基础课的,则用相应学分的专业学位课进行替换。
(二)博士生数学类公共基础课共七门可选并要求学生至少选修一门。各学科可根据需要罗列全部或部分门数,并提供本学科2015级博士生选修各门数学课的人数。
(三)硕士公共选修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为经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建艺学院学生必选课,其他学院学生必选“自然辩证法概论”。在课程设置中只保留必选的一门课程,不得同时罗列两门。
七、各学院负责协调及审查本学院各学科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和跨学院共设课程的协调工作,重点审查课程设置的规范性。各学科负责组织有关导师,对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要认真调研,集体讨论,严格审查。课程设置要精简,避免重复设课、因人设课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八、工作时间安排
201562前,学院将审议通过的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的纸质文档及电子版文档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批准后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学院根据审核批准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制订课程目录(必须含课程英文名称)并在6月份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课程和培养方案的维护工作,以保证2015级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下达及新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一、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格式要求和有关说明
二、河北工业大学课程编号编写说明
三、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
四、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审批表
五、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六、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目录格式
七、研究生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520